湖南省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站文件

厅质监字[2006]15号


关于加强监理工程师岗位登记管理的通知

 

各监理企业:

自交通部全面实行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岗位登记制度以来,我省绝大部分监理企业进行了监理工程师岗位登记工作,监理工程师岗位登记制度在加强监理工程师管理和监理企业资质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监理工程师岗位登记管理、提高岗位登记工作质量和效率,现就加强监理工程师岗位登记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一、按照交通部有关监理企业资质管理的要求,各监理企业的企业业绩和人员以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网站行业数据库中经审核登记的企业业绩和监理工程师为确认依据。我站要求申请监理资质的监理企业及时进行监理工程师岗位登记工作。

二、根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岗位登记制度(试行)》的要求,未通过岗位登记的监理工程师不得从事公路水运监理工作。在监理投标时,参加投标的监理人员均应在投标单位进行了岗位登记,否则将不予认可。各监理企业和未进行岗位登记的监理工程师应积极主动、如实、及时申请岗位登记,接受监督管理。今后如发现未进行岗位登记的监理工程师从事公路水运监理工作将被清退并列为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的不良信用记录。

三、根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岗位登记制度(试行)》的要求,监理工程师不能同时与两家或两家以上监理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因此监理工程师不能在某个监理企业进行岗位登记却在另一个监理企业从事监理工作。各监理企业应对此类情况进行整改,自查自纠,及时变更监理工程师的岗位登记。今后如发现此类情况将在二年内冻结该监理工程师的岗位登记并列为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的不良信用记录。

四、监理企业应及时进行业绩登记。每年年初在网上申报监理企业的主要监理工程业绩(已完工程)和监理工程师业绩登记(在建工程),并持证明材料送我站进行审核。

五、自实行监理工程师考试制度以来,许多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证书时有变化,其旧证已经作废,应予扣押收缴并送我站,不得再使用。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应及时进行监理工程师个人信息变更,登记新资格证书的编号。

六、为提高工作效率,我站规定每季度最后十天为审核岗位登记的工作时间,上岗登记注销应提供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签订的原劳动合同。

七、各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工程师岗位登记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我站将根据检查结果计算各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工程师岗位登记比率。同时为确保劳动合同的严肃性,将根据监理工程师岗位登记注销情况考核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劳动合同的履约情况,定期公布监理企业劳动合同的执行情况。

八、要求各监理企业对目前监理工程师岗位登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在2006年5月31日前完成整改。在此期限后发现的监理工程师岗位登记中的违规行为依据本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00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监理工程师  岗位登记  通知

        抄    送:厅基建处,省公路局,省高管局,省海事局,各市(州)质监分站。

  湖南省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站办公室       2006年2月24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