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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办公厅文件
厅公路字[2003]339号
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
执业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
辽宁、山东、湖南、四川省交通厅:
为进一步规范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提高交通行业监理队伍的整体素质,部决定实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制度,并于今年在辽宁、山东、湖南、四川等四省开展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加强考试管理工作,部成立了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路、水运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部质监总站。各试点省交通厅应成立本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管理工作。
各试点省要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试点工作方案,认真做好考试组织与管理工作。对组织报考、条件审核、考场安排、监考工作、试卷保密等工作环节,要精心组织,细致安排。对可能发生的情况要估计充分并制定预案和有效处理措施。
二、严格报考审查
具备相应报考条件是参加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前提,也是执业资格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格报考条件审查是保证应考者基本素质的重要环节。要组织专门力量,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进行审查,确保应考者达到必备的报考条件。
三、严肃考场纪律
监考工作是维护考场秩序、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的关键环节。要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采取有效办法,加强监考及考场管理工作,防范各种作弊行为。应考者在考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考场纪律。监考人员须严格执行考场纪律,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
四、做好保密工作
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涉及到许多保密环节。所有与考试管理相关的单位和人员,要严格遵守和认真执行工作纪律,涉密工作要严格按照保密工作程序进行。要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工作教育和培训,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堵塞工作漏洞,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五、及时总结试点经验
考试工作结束后,各试点省应及时对考试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考试试点工作的全过程,包括组织管理形式、考试管理制度、考试保障措施、考试内容优化等方面进行评估,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试点考试工作总结报告应及时报部。
为做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部制定了《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试点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试点工作方案由部质监总站制定并组织实施。
为指导考试试点工作,部组织编审了《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试行)》和《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试行)》,大纲将于近期在部质监总站网站上发布。
交通部办公厅(章)
二OO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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