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质安检〔2011〕338号
关于开展水泥比对试验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检测机构:
为加强对我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促进试验检测机构不断提高试验检测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05年12号令)的有关要求,我局近期将组织开展一次水泥比对试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
我省具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等级证书的单位(详见附表)。
二、试验样品
本次比对试验样品由我局委托有关单位统一制作和发放。样品有复合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各1份。
三、试验项目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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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项目 |
计量单位 |
试验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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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度 |
比表面积 |
m2/kg |
GB/T8074-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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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余 |
% |
GB/T1345-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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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稠度用水量 |
% |
GB/T1346-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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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凝时间 |
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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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凝时间 |
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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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定性 |
试饼法 |
是否合格 |
GB/T1346-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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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折强度 |
3天 |
MPa |
GB/T17671-1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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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天 |
M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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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压强度 |
3天 |
M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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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天 |
M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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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时间安排
1、 各参加单位于2011年12月25日前汇款至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每个单位交纳试验费及样品快递费共1470元(汇款采用参比单位(非个人)名义汇,以便查收)。
帐号: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212886285710001 (招商银行上海徐家汇支行),另请各单位在汇款留言栏中加上:“水泥对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方式:上海市闵行区申富路568号
联系人:田原
电话:021-54425096,15221363258
传真:021-54831834
2、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于2012年1月底之前将试验样品及发票寄各检测机构。
3、 各参加单位于2012年2月1日开始进行试验,比对试验前,综合甲级和桥隧专项检测机构报我局,水运检测机构报省水运站,其他检测机构报所在市州质安处,由各质安机构派人现场见证比对试验过程,并填写考核见证记录表。
4、 各参加单位和质安机构分别于2012年3月10日前将试验报告和见证记录报我局。
5、 我局统计、分析各单位试验报告后,于2012年4月初公布比对试验考核结果。
五、有关要求
比对试验是测试试验检测能力的重要手段,是对试验检测单位资质动态管理的重要内容。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本次比对试验工作,按要求完成。
六、注意事项
比对试验样品如有缺损,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系人:刘传乐
联系电话:0731-85887083
附件:1.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一览表
2.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比对试验考核见证记录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抄送:赵平副厅长,厅基建处,各市州质监站,省水运站。
湖南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1年12月20日印发
附件1:
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一览表
附件2:
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比对试验
考核见证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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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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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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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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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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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记录:
见证人:
见证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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