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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 执业资格考试报考的通知 厅质检字[2004]23号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作的需求,交通部决定于2004年5月14日至16日在组织全国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现将有关报考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内容 1、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分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两级。考试的内容按公路、水运两个行业,分别包括监理知识、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三个部分,详见附表一。
2、初次申报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监理理论、合同管理为必考科目。报考监理工程师资格需同时加考工程经济科目、工程系列的一个科目和综合考试科目;报考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需同时加考工程经济科目或工程系列的一个科目。
3、已取得交通部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拟申报监理专业增项或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升级为监理工程师,须符合本办法有关报考条件,其已有监理专业所对应的科目免考,仅须报考拟增项或升级所对应的专业知识科目,资格升级须加考综合考试科目。
4、2002年以前取得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批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拟申报交通部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须符合本办法有关报考条件,免考《监理理论》科目,其余科目按初次申报规定报考。
二、报考条件 报考者须在个人所在单位或户籍(以身份证上标明的住址为准)所在地报考。报考者须同时满足下列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工作业绩良好,热爱监理工作。
2、取得工程类或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参加监理培训并取得交通部公路或水运工程监理培训结业证书。
4、年龄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监理工作。
5、报考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有公路、水运工程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公路或水运工程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累计5年以上;报考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有公路、水运工程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从事公路或水运工程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累计3年以上。
三、报考资料 1、凡符合相应报考条件且自愿参加考试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附表二)和报考科目核定表(附表三),并提供本人学历、职称、监理培训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及近期小二寸彩色标准证件照片四张(背书姓名)。已取得交通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批准监理资格的,须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和彩色影印件(影印在一张A4纸上)各一份。报考者对个人报考材料真实性负责。
四、报考审查程序 1、报名表须经报考者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审核单位对报考材料真实性负审核责任。
2、报考时间为2004年4月5日至14日,其中省直单位于2004年4月5日至9日将报考材料报送我站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各市(州)单位报考材料由各市(州)交通局质监分站统一收集并签署意见后,于2004年4月10日至14日报送我站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请各单位及时申报。 3、我站将按照本文第二条(报考条件)审核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包括审核证件原件,有关证书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原件。 4、我站将于2004年4月25日前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列明的时间、考场地点和科目准时参加考试。考试费用为每人每科目人民币150元。 五、考试时间
注:公路机电工程为公路交通工程中的通信、监控和收费系统等。
六、考试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七、厅质监站报名咨询电话:0731-4720481 联系人:郭一枝 各市(州)质监站咨询电话:
八、其它事项 有关公路水运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最新消息请留意部质监总站网址(http://zjz.moc.gov.cn)及我站网址(http://www.hnjtzj.com)。 二OO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表一: 考试内容及科目设置
附表二: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查)表
审核单位盖章:(压照片)
注:1、本表须由报考者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审核盖章,须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报考者无单位但户籍属于本省的,只须写明户籍所在地,并出示相关证明。 附表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