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文件

 

质监公字[2004]009号


关于公布2003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试点考试成绩的通知  

山东、辽宁、湖南、四川省交通厅:

2003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试点考试成绩统计工作已完成,单科成绩合格分数线已经试点考试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现将各科目合格分数线及个人成绩予以公布。

一、各科目合格分数线

辽宁、山东、湖南考区的各科目合格分数线具体情况如下表:

公路工程

监理理论

合同管理

工程经济

道路桥梁

隧道工程

交通工程

综合考试

56

54

47

48

60

46

41

水运工程

监理理论

合同管理

工程经济

港口工程

航道工程

机电工程

综合考试

53

57

48

43

40

51

60


  四川考区的各科目合格分数线具体情况如下表:

公路工程

监理理论

合同管理

工程经济

道路桥梁

隧道工程

交通工程

综合考试

54

53

45

47

60

44

40

水运工程

监理理论

合同管理

工程经济

港口工程

航道工程

机电工程

综合考试

50

55

44

40

40

47

57

二、成绩查询方式

考生可通过交通部政府网站(http://www.moc.gov.cn)和交通部质监总站网站(http://zjz.moc.gov.cn)查询个人考试成绩。查询时需要正确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号码。
考生对公布的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查询。查询电话:010-65292703、65292701。

三、本次公布的是考生单科考试成绩。根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试点办法》(厅公路字[2003]339号)的规定,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合格,经确认可获得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另文发布);未获得资格者,其合格成绩有效期到2006年底。

四、2003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试点考试成绩公布查询期截止到2004年2月10日,请各省通知考生周知。 

二OO四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