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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文件 交公路发[2002]523号 关于公布监理单位资质核查结果的通知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交通建设工程监理市场,解决当前存在的部分监理人员无序流动、监理单位经营不规范等问题,我部于今年5月发出了<<关于对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进行核查的通知>>(交公路发[2002]182号),组织开展了对交通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核查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组织质量监督机构通过审查材料和现场检查等形式,对本地区的监理单位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检查,我部在各地工作的基础上,对上报材料进行了抽查并召开座谈会进行核对,现将核查结果通报如下: 参加核查的公路工程监理单位共187家,通过核查确定合格单位152家,基本合格单位30家,限期整改单位2家,取消资质单位3家。水运工程监理单位共70家,通过核查确定合格单位54家,基本合格12家,限期整改单位3家,取消资质单位1家(核查结果见附件)。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监督站,负责收缴被取消资质单位的资质证书。限期整改单位应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在半年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整改结果经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部确认,整改期间不得投标。 核查情况表明,大多数监理单位在加快公路建设和水运工程建设中得到了发展,管理有所加强,行业总体发展趋势良好。但是,在核查中也发现了临时聘用人员多、培训和持证人数相对不足等问题。通过此次核查,基本实现了摸清底数、发现问题、消除隐患、树立形象的目的,为监理市场的综合治理整顿创造了必要的条件,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应继续扎实工作,按照治理整顿公路工程监理市场的若干意见的要求,不断把监理市场的整顿工作引向深入,发现并及时解决影响监理行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最终实现交通行业监理水平和工程质量的全面提高。 二OO二年十一月八日 主题词:监理 资质 核查结果 通知 主送:各省(区)交通厅,北京市交通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天津市交委,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各计划单列市交通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北京、天津市公路局,长航局,上海港务局。 抄送:各省(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质量监督站,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 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单位资质核查结果 一、合格单位 1、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公路甲级 2、湖南金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公路临甲 交工临乙 3、湖南省金衢交通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公路甲级 4、育才-布朗交通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公路甲级 5、湖南省三湘交通建设监理事务所 公路临乙 水运甲级 二、基本合格单位 湖南大学建设监理中心 公路临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