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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站文件
厅质检字[2008]100号
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 岗位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检测机构: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2005年12号令)的有关规定,我省检测机构的资质就位工作已基本完成,各检测机构的检测人员已基本到位并能满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市场秩序,杜绝试验检测活动的转包和挂牌行为,有效监管试验检测人员的工作质量,引导试验检测人员的有序流动,经研究决定,对我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人员开展岗位登记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人员,均须进行岗位登记: 1、通过交通运输部组织的试验检测人员考试,获得检测人员考试合格证; 2、在具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等级证书的检测机构从事试验检测工作的职工和签订正式劳务合同的聘用人员; 3、身体健康,能胜任试验检测工作。 二、申报内容 1、《检测人员岗位登记汇总表》(附表1); 2、《检测人员岗位登记信息表》(附表2)和身份证、考试合格证、劳务合同或有效证明文件的影印件。 三、申报程序 综合甲级和专项检测机构于2008年9月26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报我站监理检测管理科。 2008年9月19日之前,水运检测机构将申报材料报省水运质监站;公路工程综合丙、乙级检测机构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地的市(州)质监站。省水运质监站或各市州质监站审查后在《检测人员岗位登记汇总表》上盖章,并于2008年9月26日之前报我站监理检测管理科。 所有申报表格均须提供电子WORD文档,格式可在湖南交通质监网(WWW.hnjtzj.com)下载。 四、有关要求 1、各检测机构应及时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试验检测人员岗位登记工作,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2、检测人员的基本信息或从业单位变更后,检测机构在每个季度的第一周按首次登记程序申报《检测人员岗位登记变更表》(附表3)。 3、我站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汇总。所有信息将录入全省检测人员岗位登记汇总表,并在湖南交通质监网(WWW.hnjtzj.com)公布。 4、未进行岗位登记的检测人员不得在检测机构从事试验检测工作。
附表:1、检测人员岗位登记汇总表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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