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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办公厅文件 厅公路字[2003]228号 关于责令育才-布朗交通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停业整顿的通知 长沙交通学院: 你院主管的育才-布朗交通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的监理人员在浙江、广东省从事监理工作期间,违反监理职业道德,非法收受承包人钱物,并于2002年9月和2003年4月分别受到浙江省交通厅和广东省交通厅的通报批评。 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育才-布朗交通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暂扣资质证书责令停业整顿半年的处罚,停业期间暂停该公司投标资格。 希望你院督促该公司认真做好整顿工作,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和在监项目管理。 二OO三年六月十七日
主题词:责令 停业 通知 抄 送:湖南、浙江、广东省交通厅,全国各省级质量监督站、育才-布朗交通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