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站文件

厅质办字[2006]22号


关于加强交通质监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和省交通厅办公室的要求,为切实加强我省交通质监信息管理工作,拓宽信息交流与沟通渠道,提高信息管理工作水平,促进交通建设质量与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信息管理机构,落实人员。省质监站办公室负责全省的交通质监信息管理工作,要求各市州质监分站和省水运站各确定1名信息员,各在建高速公路、省统贷统还项目和重点水运建设项目公司各确定1名信息员,负责本单位质监与安监信息收集与报送工作,并于2006年3月底以前将信息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省质监站办公室。

二、开展信息管理工作竞赛。省质监站从2006年起将信息管理工作业绩纳入市州质监分站和省水运站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并于每年年初对上一年度信息管理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对在信息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三、信息报送方式。为加强信息报送的时效性,省站设立信息报送专用电子信箱;要求各市州分站、各在建高速公路和重点水运建设项目公司也相应地设立信息报送专用电子信箱,各单位信息员通过电子信箱或传真及时向省质监站报送本单位质监和安监工作信息。

四、信息报送时间及数量要求。各单位信息员每个季度至少向省质监站报送1篇信息稿件,具体报送时间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号以前。我站将对信息员业绩实行动态管理,并定期公布成果。

五、省质监站《湖南交通质监信息》管理工作联系人:艾有福;专用电子信箱:aiyoufu@hnjtzj.com;办公电话:0731-4734722 ;传真:0731-4735897

附件:《湖南交通质监信息》信息员登记表

 

 

二00六年三月 十六日

 

附件:

《湖南交通质监信息》信息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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